为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及教育部寒假期间“双减”工作要求,有效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及家长经济负担,巩固我县“双减”前期工作成果,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愉快、充实、健康的、温馨的假期,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1、严禁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组织培训(含线上培训)。
2、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3、不得以教育咨询公司名义开办的机构或面向成人开办的机构超范围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
4、严禁各类机构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线上)学科类培训。
5、县域内托管机构不得开展各类培训。
6、严禁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严禁在职教师开展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自公告日起我们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各校外培训机构需严格按照“双减”意见等文件要求规范开展培训,对违规开展培训的机构,属证照齐全的给予停止办学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属证照不全或无证办学的将依法予以取缔。
注:根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的规定,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在开展校外培训时,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0715-3377737 0715-3812315
崇阳县教育局 崇阳县市场监管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