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风采

一份别样的教师节礼物

上载日期:2025/9/10 17:29:39 来源:崇阳县融媒体中心 字体: 放大字体 增加行距 缩小字体 减小行距 加入收藏 刷新网页 关闭窗口

9月9日,在教师节即将来临之际,崇阳县人民法院法官来到金塘镇中心小学,给老师们送来了一份不一样的节日礼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只有教师们自身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法治意识,才能为孩子们构建起更坚固的校园安全防护网......”

“当未成年人或失能成年人无法自我保护时,民法典的监护制度为他们撑起法律的‘保护伞’......”

崇阳县金塘镇中心小学法治副校长、崇阳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汪志明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民事行为能力及监护的具体法律规定,结合在审判实践中的三个真实案例,以案释法,从监护制度的立法意义、法定监护、指定监护、协议监护、遗嘱监护、意定监护等监护的类型及监护人的职责、撤销监护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讲解,让在座老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监护制度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

老师纷纷表示会珍惜这份别样的节日礼物,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未成年人的法律规定,提升依法保护学生合法民事权益的能力,共同为孩子们撑起健康成长的蓝天。

通讯员:汪戈

一审:陈超

二审:黄益民 熊晓辉

三审:全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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